喻中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070)
摘要:从比较宪法学的角度看,美国宪法无论是在政治制度、政治过程还是在政治认同方面,与前现代国家的君主都具有很大的同构性与可比性。因而,美国宪法是“后君主制”背景的产物。20世纪初期出现的中国宪法虽然同样享有宪法之名,但是,中国宪法从诞生之时起,就承担了一个现实性、功利性的使命:救亡图存、实现富强。因而,中国宪法是作为实现国家富强的工具来期待的。中国宪法的这种角色,具有深厚的法家背景,是传统中国法家学说的产物,也是新战国时代的产物。从根本上说,法家学说就是对新战国格局的思想回应。将中美宪法的政治角色进行比较与对照,可以凸显中美宪法之间相异的逻辑、语境与背景。
关键词:法理学;美国宪法;中国宪法;政治角色;法家学说;比较宪法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XZX008)。
作者简介:喻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