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9期,总267期,月刊

非法经营罪去“口袋化”之路径 ——以“入罪”与“出罪”的双向互动为视角
王弘宁
(北京师范大学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815)
摘要:解决《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口袋化”的问题,需要对非法经营罪“口袋化”的成因进行全面而深刻的探究。非法经营罪“口袋化”的成因不是单一的而是成体系的。从入罪方面来看,是因为“国家规定”范围的不确定以及“兜底条款”含义的不明确;从出罪方面来看,是由于《刑法》第3条前半段对出罪的阻碍作用。根治非法经营罪之“口袋化”,必须围绕以上几点进行辨证施治。具体而言,非法经营罪去“口袋化”主要有以下三条路径:明确“国家规定”的范围、明确“兜底条款”的行为类型以及保障刑法第3条的出罪功能。
关键词:非法经营罪;口袋罪;空白罪状;“兜底条款”

作者简介:王弘宁,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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