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0期,总268期,月刊

西周时期的女性官员
王进锋
(华东师范大学 历史系,上海 200241)
摘要:西周时期有些女子在当时的各级行政机构中担任职务;还有一些女子因为特殊身份,如周王和诸侯的嫔妃,也成了政令的发出和执行者。这些女子都可被视作官员。西周时期的国家是由周王国和诸侯国组成的。周王国和诸侯国里的行政区域大致可以分为:周王和诸侯亲自治理的区域;贵族的采邑;周王国和诸侯国的军队所在区域;乡、遂、奠、里、市、郑等区域。周王和诸侯亲自治理区域里的女官,可以分为三类:周王和诸侯内廷的嫔妃;周王和诸侯内廷的其他女官以及周王和诸侯外廷的女官;而贵族的采邑、周王国和诸侯国的军队所在区域和乡、遂、奠、里、市、郑基层区域里的女性行政者都是基层女官。这几类女官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关键词:西周时期;女子;女性官员;金文;《周礼》;嫔妃

作者简介:王进锋,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研究方向:先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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