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2期,总270期,月刊

期待利益损失认定标准研究
陈起阳
(吉林大学 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摘要:如何确定期待利益损失的认定标准,在合同法领域内的探讨由来已久,现代交易结构的转变为上述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通过对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实证分析,对过往研究中提出的影响因素加以验证,发现守约方是否有过错对期待利益范围认定有显著影响,违约方过错及寻找替代交易难度对期待利益范围则并无影响。司法实践中对期待利益倾向于持否定的消极态度,可预见性规则也未得到广泛应用。为有效应对司法实践中期待利益损失认定的困境,应从降低证明标准、确定计算方式以及完善限制规则三个方面入手确立期待利益损失认定标准,以保障期待利益认定的系统性、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
关键词:期待利益;损害赔偿;可预见性规则;默示协议;减损规则

作者简介:陈起阳,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专业方向: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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