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期,总271期,月刊

制度形式、关系结构与决策过程: 协同治理的本质属性论析
田玉麒
(吉林大学 行政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摘要:协同治理是多元主体协调互动以实现公共事务治理的制度安排,正日益成为提供公共服务、解决公共问题的重要途径,在实践领域受到赞许和认可。然而,当前的理论研究却明显滞后于实践发展,尤其是对协同治理本质属性的理解,仍缺乏深入探讨。我们认为,作为处理复杂性公共事务新范式的协同治理,它的本质属性表现在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即协同治理是确立了治理主体行动方式背景性约束条件的制度形式,是规范治理主体互动模式的关系结构,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开放性决策过程。
关键词:协同治理;制度安排;关系结构;决策过程;本质属性

基金项目:教育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专项任务项目(17JFZX035);吉林大学研究生创新研究计划项目(2016047)。
作者简介:田玉麒,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博士,美国南加州大学公共政策学院联合培养博士,专业方向:中国政府与政治,。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战线》杂志社 © 1978-202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5399号 邮政编码:130033 电话:0431-84612431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吉ICP备050008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