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4期,总274期,月刊

宋代的国家控制与社会协调——以福建路举子田的产权分析为例
刘 云
(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文化研究中心,福建 漳州 363000)
摘要:对于福建路上四州军不举子之陋俗,宋朝廷推行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其中比较有效的是南宋朝廷推行的举子田与举子仓制度。在这个制度中,由地方官府支持、筹划,乡贤积极推动,把户绝田产、籍没田产拨付为举子田,作为举子仓的主要经济来源,通过地权收入的两次分配,举子仓获得了足够的钱米,用于救助福建路上四州军的贫困产子之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些地区“生子不举”之陋习。这是南宋时期地方官府和民间合作共同解决社会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也反映了宋朝在解决慈幼问题上国家控制与社会协调的良好互动。
关键词:宋代福建路;举子田;举子仓;地权结构;生子不举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10YJC770058)。
作者简介:刘云,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研究院暨闽南文化研究中心副教授,研究方向:宋史、社会经济史,。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战线》杂志社 © 1978-202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5399号 邮政编码:130033 电话:0431-84612431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吉ICP备05000827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