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4期,总274期,月刊

我国诽谤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完善——普通法系国家的经验及其启示
王 灏
(《中国法学》杂志社,北京 100081)
摘要:诽谤侵权责任抗辩事由已然在普通法系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真实性抗辩、诚实意见抗辩、绝对特权抗辩、有限特权抗辩、公共利益事物负责任抗辩等内容,有效地实现了对言论自由权和名誉权的平衡保护。我国仅存于司法解释中的抗辩事由,仅包括内容基本真实、非恶意评论以及权威消息来源三项,且适用效果不佳,存在显著弊端。未来,我国应在借鉴普通法系国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以事实基本真实、诚实意见、权威消息来源等为内容的抗辩事由体系,明确界分言论自由和名誉权保护之范围。
关键词:真实性抗辩; 诚实意见抗辩; 绝对特权抗辩; 有限特权抗辩

作者简介:王灏,《中国法学》杂志社编辑,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中国法律史与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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