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期,总247期,月刊

中国少年司法制度价值理念的确定:一个社会学角度的思考
张誉馨 王海涛
(1.吉林大学 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191)
摘要:少年司法制度的价值理念攸关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改革的方向。当前过分强调少年保护在少年司法改革中的主导地位,却不够重视民众对社会保护的需要,一旦遭到民意的反弹,将使改革又走向一条自我否定的道路。中国以往少年司法制度中的严罚主义传统不是强调少年保护矫枉过正的理由,而是一种应当正视的民众心理的深刻反响。中国未来少年司法制度的价值理念应该是少年保护和社会保护的均衡:在不动摇民众安全感的少年犯罪中,确立以少年保护为主、社会保护为辅的理念;而在动摇安全感的少年犯罪中,确立以社会保护为主、少年保护为辅的理念。中国的少年司法制度改革,在追求少年权利保护的同时,也应为严惩严重少年犯罪保留一个制度空间,以作为民意的防波堤,是一种稳步达成改革目的的明智策略,也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得到了认可。
关键词:少年保护;社会保护;严惩传统;二元价值理性;理性

作者简介:张誉馨,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专业方向:刑法学;王海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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