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7期,总253期,月刊

辩证法的旨趣与使命
王庆丰
(吉林大学 哲学社会学院暨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 130012)
摘要:辩证法自其诞生之日起,就是一个实践哲学的概念。辩证法试图通过认知真理确立一种合乎人之本性的公共生活,这是辩证法最为本己的理论旨趣与使命。从哲学的发展史来看,古希腊所倡导的对话辩证法是公民谈论公共事务的合理性手段,就此而言,辩证法只不过是把一个政治决断诉诸对真理的判定。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看似与实践无关,实则构成了其君主立宪制政体和国家理念的合法性根基。而马克思则把辩证法的“否定性”作为批判“武器”,探讨人类自由解放的发展道路。如果我们放弃对辩证法本己理论旨趣与使命的澄清,就会把辩证法研究退回到与人的存在方式无关的纯粹的“认识论”领域或者抽象化为一个“存在论”概念。
关键词:真理;政治决断;君主立宪;自由解放;辩证法

作者简介:王庆丰,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暨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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