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红
(浙江工商大学 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摘要: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律文化差异明显,而现有法律和仲裁规则留下了许多程序操作的空白,软法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它主要存在于证据、代理人和仲裁员利益冲突等方面,同时它还需对多方关系进行平衡。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软法编纂上进行了有益尝试,但我国在仲裁的程序软件编纂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应加快软法编纂进程,提高仲裁的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软法;国际律师协会;仲裁规则
作者简介:严红,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