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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精神与书法学术研究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张金梁教授学术访谈
发布时间:2017-11-07 11:10  点击:1408

  采访:王广瑞、张利明

  文字整理:王广瑞

  摘要:中国书法精神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主要表现在儒家精神方面,是积极的、具有正能量的。书法学术研究,需要运用科学的、能够解决问题的方法,去还原历史、解决问题。将书法的发展与朝廷及制度研究有机结合起来,能够打造书法研究的“万能钥匙”。

  张金梁教授简介:

 

 

  张金梁,山东高密人,历史学博士。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委员,吉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吉林省民盟书画院院长;现为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书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书法创作,擅长魏碑、隶、行、草诸体,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举办的第五届兰亭奖书法展、第十一届全国书法展等重大展览三十余次,出版专著《〈续书史会要〉补证》《明代书法史探微》《明代书学铨选制度研究》《〈书史会要〉校正》《张金梁书法集》《吉林省书画名家·张金梁卷》以及七卷本《中国书法史绎》卷六《反思之旅》等。发表学术论文一百三十余篇,获中国书法兰亭理论奖一等奖及吉林省长白山文艺作品奖。多次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举办的兰亭奖、全国书法展及全国书法研讨会评委。

 

        

 

访谈照片

 

 

  中国书法是中华文明所独擅的奇特艺术,您认为是什么原因使书法能寄托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在多元并行、古今共存的艺术情境中亘古常新?

 
 

  张教授:书法以文字为载体,文字的性质影响着书法的内涵。中国的文字有它自己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体现在它的应用与艺术的合二为一。文字在产生的时候所具有的象形等因素,为书法成为艺术打下了基础。线条的应用,使人们不仅能使用文字表现出其内涵意义,也可以完成书写者自身的审美。不同线条的内涵,可能带给欣赏者不同的感受体验,比如愉悦、兴奋、平静等等。但是,我们现在如果只站在艺术审美的角度去看古代书法,就容易进入一个先入为主的误区,因为从实际来看,构成书法艺术的文字在当时主要任务是应用。用书法艺术的眼光去欣赏古代所有的文字遗迹,这里有积极的一面,可以启发我们去思考怎样更加深刻的认识书法;也有消极的一面,就是容易错误的理解今天见到的文字在当时所处的背景。

  在古代,文字乃“经艺之本,王政之始”,这是许慎《说文解字·序》里面的话,这两句概括了文字和书法的功能。中国书法因为文字,具有了在政治上、艺术上、应用上、审美上的多元意识。在文字演进的整个过程中,书法一直都伴随着文字的发展而发展,当一种新的字体和新的写法出现以后,人们可能会在欣赏线条、结构、章法、气韵等审美层面产生一种新的感官体验。在这个过程中,书法艺术的发展是有一种阶段性的。例如,在书法史研究中,传统的观点认为,汉以前的书法艺术处在一种非自觉的无意识阶段。就是说,汉以前的人在写字的时候,并没有将写出的文字让别人当书法去欣赏的想法,就是为了应用。后人在甲骨文、钟鼎文中发现了诸多美感,多出于后人附加上的审美理解。魏晋之际,笔墨之道生焉,当时的人在书写的过程中发现了书法可以抒情达意,真正意义上的书法也就出现了。

  古代书法史发展的动力在于朝廷和士人,不同时代的风尚是在诸多的偶然性所形成的必然性之中体现出来的。在整个的发展过程中,文字和书法其实一直在遵循着“王政之始、经艺之本”的主线在发展。人们经常提到中国书法精神,那么中国书法的精神的内涵到底是什么?中国书法的精神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主要表现在儒家精神方面。诸如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追求。书法载道,也多是承载着这种精神,它是积极的正能量的。中国书法正是因为承载了这样一种精神,才能够一直健康发展到今天。三千年书法史是可以为我们所认知,并能从中寻找出其发展规律的,学术研究任务就是让人们认知规律,成为书法继续向前发展的动力。如果把古代书法作为一种纯艺术去看待,就容易偏离中国传统文化大背景所主导的精神追求。一旦书法创作者失去了这种精神追求,就容易变为追名逐利的“书匠”。当今书法艺术要健康发展,归根结底也需要用传统文化作支撑。

 

 

  上海书画出版社2015年出版了七卷本《中国书法史绎》,以您所著的第六卷《反思之旅》为例,其中研究除了书法艺术的技巧与风格,还涉及理学与心学、城市经济与书法,乃至少数民族的书法与艺术个性,可以说是跨哲学、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为书法研究提供了全新视角。您能否就此谈一下书法研究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方法?

 
 

 

  张教授:《中国书法史绎》这套书,从编著体例角度来看,是非常可取的,我前几天给学生上课的时候还说到这个问题。《中国书法史绎》在编著上所关注的角度就与传统书法史研究不一样。以往的书法史编著,比如七卷本《中国书法史》,多以史料为主,其中涉及文字和书体演变、书家、流派、地域,以及碑版、字帖、书法风格等等,注重书法知识的传播和提高人们对于书法史的认知。研究书法史的人,首先必须要读七卷本《中国书法史》,这里面把读者想要获得的关于历代书法史的信息基本上涵盖全了。编著者对于史料的筛选与应用科学合理,使这套书知识性显得非常丰富,是人们学习书法史的优秀教材。《中国书法史绎》的编著,是从社会现象及文化形态方面出发的。其中的“绎”,是“抽绎”之“绎”,充满着问题意识,这也是学术研究者所一直提倡的。这套书是作者把书法史当中的一些问题抽绎出来,去一个一个诠释和解决。当然,要解决问题,首先要从抽绎问题的背景入手,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引导人们对于书法史的思考,而不只是认知。书中对书法史上的一些敏感的或有争议的问题,会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做不同的研究,有利于书法史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比如我在撰写第六卷《反思之旅》的时候,不但注重书法本身,还更加注重书家、社会文化、朝廷制度等因素的对书法起的作用。还原历史真实再加研究,才能不片面,少出现错误。只有将书法放在历史的大文化背景中审视,才能真正解决历史上的书法问题。当然这套书也有它的局限性,比如我国原本没有相关的美学研究,它是近现代从西方传入后才兴起的。借鉴西方的一些美学思想来解决书法研究中的一些问题,其中的有些提法直接套用西方概念,显得牵强附会而没有说服力,有一些概念可能并不适用于诠释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对书法这样一种具有深厚民族传统的艺术而言。总之,《中国书法史绎》是一套以研究为重颇有建树的著作,其中问题意识浓厚,颇值得一读。

 

  关于《反思之旅》里面的研究方法,其中包含着多学科的交叉及多种研究方法的汇集。从书法史研究的实际来看,摆脱学科限制、进行多学科交叉研究势在必行,这样才能使研究更加深入,得出更真实、完整、贴近书法史实的结论。我在写作这一卷的时候,尽量把一些西方的概念转化为民族的、中国的,更多的是将西方化的概念当作一种工具去对待。研究方法本身没有高低、新旧之分,能把问题研究得最透彻,就是最好的方法。如传统的朴学考据法,至今仍为研究者所用,而且产生了很多经典的、令人信服的成果。研究方法也无新旧优劣之分,最重要的是要有针对性,如同治病的“对症下药”。一些西方的美学理论,中国原本没有,其中的研究方法我们当然是可以借鉴的,但要明确其中的“体”与“用”的关系,这一点我上课的时候曾反复强调过,即以中国的传统文化为“体”,西方的概念及方法为“用”,即把它们当做解决个别问题的工具,这样才能保证所得出的研究成果真实可信。无论采取什么研究方法,能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是最好的方法。现在的书法研究队伍不断扩大,高校中大量的书法方向的博士、硕士都参与到了研究工作之中,正推动着当前的书法学术研究向着分类更细、层面更高、挖掘更深的趋势发展,可借鉴的研究方法也就百花齐放更加丰富多彩了。

 

  您的专著《明代书学铨选制度》从明代以书法铨选官吏的制度入手,为学界展现了书法遗迹背后所隐藏的明代书法史实,填补了一段明代书法研究的空白,曾获书法兰亭奖一等奖。您能否阐述一下,某一时代的相关制度对书法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如何正确判断制度影响与书家个体对书法史演进的作用?

 
 

 

  张教授:《明代书学铨选制度》在明代书法史研究上有一定的突破,就是把明代书法的发展与朝廷及制度研究有机结合起来了,这样可以看的更清楚真切。封建社会,朝廷制度对社会的影响非常重大,涉及到朝野社会的方方面面,封建社会有一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统治,生活在那个时候的每一个人都要受到当时的社会制度的束缚和影响。从制度的角度切入研究书法史,是透过书法作品去关注作品背后的人和社会。古代社会,读书人以“学而优则仕”为宗旨,其是文化追求趋向于朝廷的重大向心力。所以封建制度会影响到每一个人,会对各种艺术门类和文化形式形成制约。古代并没有当今意义上的“书法艺术家”,书法在古代并不是纯艺术,它从属于文字,而文字从属于小学,小学归于经学,所以书法还是文化的属性比较多。

  书法史研究中一般以秦汉为界,分为艺术的非自觉时期和自觉时期,或谓无意识时期和有意识时期。先秦时期书法,在审美上处于无意识状态,青铜器制作一直都是王朝、方国统治者们的行为,文字是铜器上的附属内容,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金文书法遗迹,没有一件是单纯基于书法审美而形成的作品。商、周时期制作一个鼎,制作一个簋,上面的文字都是朝廷有关人员书写,书写者没有个人书写审美意识的追求,往往是想要把字写的整饬好看、写的符合规矩、遵从作器整体的审美要求。然后由匠工们根据书写或铸或刻进行制作,制作后的文字更加工艺化、美术化,与书写者的原来面貌相去甚远,所以我们看到的青铜器的金文,代表不了当时人们书写的真实状态。汉魏之后,书法艺术的自觉时期逐渐明显,朝廷制度对书法的影响就更大了。

  唐初太宗李世民非常喜欢王羲之的书法,在《晋书》中亲自为王羲之作传,王羲之书圣的地位也是从这个时期开始确立。从书法史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南朝到唐初的人们曾经出现过对于王献之书法的推崇,甚至有人认为其与王羲之是青出于蓝而胜之。李世民酷爱书法,认为王羲之的书法尽善尽美,于是将他推上了书圣的宝座,导致唐朝自上而下、从朝廷到民间,时人书写学习王羲之为时尚。到了宋太宗时期,赵光义本人喜欢写草书和飞白书,并让朝廷官员侍书王著刻成了著名的《淳化阁帖》,导致了一大批官员和读书人都学习草书,为了学习草书方便,《草诀歌》也应运而生。不但皇帝会导致时尚,朝廷权臣同样也会影响书风,米芾曾在他的书论中论说了宋人书有“趋贵现象”,反映的是当时的朝廷官员及读书人为了仕途光明,学习权臣如李宗谔、韩琦、蔡襄、王安石等人的书法的现象。明代书法受制度的影响更明显,那时候书法写得好的人是可以做官的,而且因为书法好被授官的人非常多,有专门的书法铨选制度,是科举考试之外进入仕林的最佳途径,甚至靠写字在朝廷中官至一品。明成祖朱棣召集人编写《永乐大典》,几乎将社会上有名的文学家、书法家,全都召集在了朝廷当中。《永乐大典》前后编写了五年,有一千余名书家为之誊写抄录,朝廷和在野的书法高手非常集中的在一起书写。当时朱棣最喜欢“二沈”(沈度、沈粲)的书法,将沈度称为“我朝王羲之”, 将他的书法作为朝廷书写的标准,于是“中书体”形成了,“中书体”的书法风格一直这样在朝廷传承着,影响非常深远,一直陪伴到明代政权灭亡。清圣祖康熙皇帝本人很喜欢明代董其昌的书法,结果康熙时期的书家几乎全都学习董其昌,可见皇权制度对书法的影响之大。

 

  需要明确的是,古代皇权包括政治制度的内涵,甚至可以凌驾于制度之上。在封建科举铨选官吏的过程中,大都要选取文、翰兼优者。最初的童子试是科举获取资格阶段,书写水平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最有意思的是殿试环节,名次靠前的大部分都是书法写的好的,他们可以分配到重要机构为官,前途非常光明。除此以外,还有因为书法好而被选拔做官的制度,唐、宋、明、清都有,尤以明代为重,只要书法符合了皇帝或朝廷的意愿,就可以选作官吏或获得更快地提拔。在这个过程中,封建朝廷是把书法作为皇权文化的一部分,以达到宣文载道的作用。认识到朝廷制度对书法文化的影响之大以后,有一个值得关注、却往往为研究者回避的问题,即在朝廷、皇帝号召的书法风格之外,还有众多不与之相同,乃至与之相对立的书法风格形式、书法家,那么这一部分书法是否也受到了朝廷制度与皇权文化的影响呢?答案是肯定的。所谓“物极必反”,一些读书人恪守朝廷制度和文化风格要求,却多次在科举考试中名落孙山,或步入官场由于各种原因仕途失意,往往会在个性上与朝廷及世习所提倡的风尚背道而驰。假如朝廷提倡学习王羲之的书法,他们偏偏要学习苏轼或其他人,明代“吴中书家”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清代的“扬州八怪”也属于这样一个群体。有些书家年轻追求功名的时候一直在写“馆阁体”,到后来未达到目的一旦放弃功名,书法风格便故意向另一个方向转移。也就是说,符合朝廷审美的书法现象可以在此研究中找到答案,不符合朝廷审美乃至与之逆反的书法现象也可以在此找到答案。好比数学中既有正数又有负数,制度的正面可带来影响,反面也一样能造成影响,我们不能只看到一面对另一面避而不谈,这样才能得出符合历史实际的研究成果,更有说服力。

  从制度史的角度为切入点研究书法史,可以说是抓住了书法史研究的根本,打造出这样一个“万能钥匙”,可以解释书法史上的各种现象。无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都可以从中找到答案。我们研究历史,首先要先还原它,尽量接近当时史实,然后还要从中寻绎出其所以然的原因,我认为这样才是比较科学的研究方式。

  追问:张老师,您刚才所说的与制度影响相对立、居于反面的那一部分书法家,是不是有些会受道家的影响多一些?

  张教授:对,有一定的道理。当有些书家从朝廷提倡的正统书写风格脱离出来后,很可能会选择与之前的追求不相一致的风格,从而努力追求自己的个性。“治国、平天下”不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学道修身“羽化而登仙”,则符合这样一种释放个性的艺术追求。书法中的黑白、虚实等美学思想,与道家哲学的一阴一阳谓之道有诸多的相通处或共同点。

 

  现在的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传统价值观念受到很大冲击,很多传统技艺因受到高科技影响而消失,甚至很多人都不怎么用笔写字了。在这种情况下,您认为传统书法的价值如何体现?我们应该如何保持书法中内涵丰富、含义深邃的中国文化的核心,使中国书法仍能成为中国人的安身立命之道?

 
 

 

  张教授: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科技一样需要大的文化背景,科技昌明,并不说明文化艺术就必然要受到冲击,反观一些大的科技企业,一样要树立自己的企业文化。新科技的发展可能给书法作品和工具的制作、流通带来影响,但对传统书法的价值判断则影响不大,因为再精深的科技也无法完全代替人的意识精神。科技往往带有程序化,而书家的艺术追求,就在于要打破程序化和模式化的制造,避免“匠气”,简单说就是“创作”和“制作”的区别。书法艺术依托于文字,汉字本身即具有深刻的内涵,极具中国的哲学精神。要体现传统书法的价值,书家仅仅作为用毛笔写字的“书匠”是不行的,而是要增强个人的文化涵养,丰富书法作品的文化内涵。

  当今书法的发展确实已经脱离了古代那种深厚的传统文化背景和书写文字所必需的应用功能。古代的书法家大多是文人、学者、学问家,无论物质生活是否丰富,都能够用书法抒情达意,过颇具文化内涵的“诗意的生活”。现在的“书法家”趋向于职业化,而不是学术化、学者化。文化修养不足,甚至不懂自己书写的诗词歌赋的内容意义,只追求书写点画技法和章法视觉效果。我经常做展览评委,看到面前的众多精心设计的投稿作品,书写大都让工艺制作的形式感所淡化。有的作者为了完成一幅作品,会在纸张、格式、章法等方面反复删改、添补、制作,等形式定下以后,文字内容甚至要连续书写百十遍,哪里还有诗意的生活……这样的书法作品,简直成了工艺品了。书法原本的生存土壤是文化,是中国文人书斋中的雅玩,多与吟诗、填词、写对联等形式的文化活动共同进行。当今的书法追求的是视觉效果和展厅效应,制作的成分增加,书写的成分大为减少了。要保持传统书法的内涵,还是需要把书法的书写性融入到书法创作中去。我认为书法中有“大道”和“小道”之分,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精髓者,是“书法载道”中的“大道”,是将书法与传统文化、民族精神、哲学思想等相结合,传播传统文化的正能量。“小道”则是局限于制作,不择手段看效果,以入选展览为主要目的者,由“小道”进入“大道”可得正果,若只停留在“小道”上,则很难真正将自己的潜力挖掘出来,成为一个有思想的书法艺术家。

 

  除了书法研究与创作,您还在教学工作中培养了大批书法博士生和硕士生。国家对书法教育越来越重视,比如近年来要求在中小学生中普及书法课,成立“书法学”专业等等。您能否谈一下现阶段书法教育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您自己的教育理念是什么?

 
 

 

  张教授:我从1986年作为专职书法教师从事书法教学,至今已经30多年了。可以看到,近些年我国的书法教育正在突飞猛进地发展。中小学书法教育,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几年教育部、中国文联等组织的“翰墨薪传”工程非常有力度,对众多的书法教师进行了培训。目前在我国中小学教学中,专职书法教师仍然缺少几十万,所以书法课在中小学生教育中尚不能一步到位。为了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教育部还联合财政部为中小学生制定了专业的教材,免费发放给学生,可以说国家对于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投入很大,中小学书法教学也正在沿着从无到有由低级向高级的方面健康向上地发展。目前,我国开设书法教育的高等院校众多,开设书法专业课的有二三百所,有书法系招收书法专业学生的约有一百四五十所。也就是说,以后经过系统的书法本科教育的人员会越来越多,影响自然也越来越大。曾经有人问我,说学习书法的学生越来越多,我们需要这么多学书法专业的大学生吗?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了他们一个问题,全国学习中文和数学专业的大学生数量之大难以统计,这些学生毕业以后难道都要成为文学家或数学家吗?书法教育,更多的是要传授书法文化。通过学习专业并辅修其他课程,达到提升素质的教育目的。从长远来看,书法要继续发展下去,必须要将之当做一种文化去看待。

  目前,我国开设书法专业的硕士点有七十多个,博士点有十多个。可以说教育部设置的教学体系已涵盖从小学到大学,从硕士到博士后的所有教育阶段,这是史无前例的进步,为以后书法的发展和振兴打下了基础。希望通过书法教育者和从业者的共同努力,使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够了解中国书法、懂一些我国的传统书法文化知识,形成良好的书法文化环境,进而在这样的环境中培养出一批书法家,才是真正达到书法文化的繁荣。古代的每一个读书人几乎都要学书法、懂书法,但在每个朝代中能够在书法史上留下名字者仅二、三百人,可以想到古人是怎么对待书法的,就是说学习书法不一定非要成为书家才行,而是将其作为传统文化和素质教育来看更为重要,今天的书法教育仍然有大量的工作等待着我们去完成。

  本科及以前的书法教育,主要在于书法技法和书法史知识的学习与掌握,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对于研究生培养,我将自己的教育理念总结为“三个意识,两个转变”,获得了一些教育界同仁的认可。“三个意识”指“问题意识”“目标意识”和“品位意识”。学生从本科课程上升到研究生课程的学习,首先要强调的是树立“问题意识”,即改变大学本科被动接受的学习模式,要求学生能够在读书、学习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当然他们所发现问题的大小、深浅以及解决问题能力的体现,取决于他们平时学习所下的功夫;第二是“目标意识”,在研究生教育过程中,学生能够读懂老师,树立正确的治学途径和追求目标非常重要。更重要的是老师要读懂学生,帮助他们树立切实可行的目标,在学校中扬长补短早日成材。教书育人,学生们都能够成材,是教师的目的和责任所在;第三是“品位意识”,无论是书法创作还是学术研究,读书、做学问都要提倡有高雅的品位,写高品位的文章,创作高品位的书法作品。即使我们所追求的品位境界可能并不能一蹴而就的达到,但一定要知道怎样追求,并要付出努力一点一点去做。对于一些高品位的追求可以一时达不到,但是不能不知道。知道了目标达不到,可以待以时日。如果没有目标不知道怎样做,则永远处于迷茫状态,永远也达不到。所谓“两个转变”,是我对研究生教育的两个可能并不太恰当的比喻。一个是“洗心革面”,指由大学本科到硕士研究生的转变,需要由原来的知识积累,上升到研究能力的培养;另一个是“脱胎换骨”,是说对于博士阶段的学习要求更高,经过博士阶段学习,不论是从知识上还是精神上进一步锤炼打造自我,健康成长为一名在书法研究上具有独创能力和探索精神的专家或学者。

  当然,现阶段的高校书法教育还有一些短板,比如招生方面,一些书法创作和研究能力强的学生可能会因外语及其他学科成绩不理想而无法入学。学科设置上,书法是二级学科,不同学校开设的课程及其隶属的一级学科也不一样,教学资源配置也没有合理的参考标准。现在虽然毕业的硕士、博士生很多,但书法教育上仍然面临着高层面人才的缺乏,很多高校中真正能够独当一面的领军人物越来越少了,这不利于书法学科的健康发展。乐观的是,国家对书法文化越来越重视,可以说是当做显学去对待,从国家领导人到广大人民群众都在提倡和学习,相信书法事业在以后会越来越繁荣。

 

  能否讲一下您未来的学术追求?

 
 

  张教授:谈一下我想做的学术研究工作吧。在学术研究上,主要还是以书法史研究为主,尽量扩大以明代为中心的范围,对元、明、清书法史上的一些问题,还要进一步厘清,设想撰写一部《近古书法史》。现在手头上还有国家项目“书法与明代社会”及省项目“题跋书法理论研究”需要完成。

  

  在学术研究上,我颇有探险精神,对书法史上留下来诸多有争论的疑难问题颇感兴趣,闲暇时常去探索解决方法。如我发表的《冠军帖作者考》《刘德升非行书之祖》《善写者不鉴,善鉴者不写新论》《康里子山名字考》等,都解决的是历史留下来的疑难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种研究虽然很难成为系列,但着实解决的是人们敏感而关注点较高的问题。

  古代正史视野下的书法史研究是我一直关注的重要方面,即以制度史为切入点的书法研究还会更加深入的进行。为了使研究更加立体多维,还要涉及到书法批评、书法美学等领域,甚至尝试运用多学科交叉及新科技手段等配合研究,力争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来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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