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0期,总268期,月刊

先秦礼学综论
姜广辉
(湖南大学 岳麓书院, 湖南 长沙 410082)
摘要:先秦是宗教文化向礼仪文化转变与过渡的时期,原始宗教礼仪蕴含有道德和价值的“自然法”,儒家通过自觉努力,促使礼仪由宗教意义向社会意义转化。“礼”本义是对神明的尊敬,“礼”的意义进一步扩展,则表现为对他人的尊敬,等级越高的人受到的尊敬越高。礼制文化的确立与发展,是与古代社会等级秩序确立与发展相同步的。先秦儒家中,孔子、孟子属于重“仁”派,将“仁”视为人心之全德,而“礼”则是从属德目。荀子属于重“礼”派,将社会等级秩序的建立和维护看作头等重要之事。换言之,孔孟更看重“内圣”之道;荀子更看重“外王”之道。
关键词:先秦礼学;宗教礼仪;自然法;礼制文化;秩序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0&ZD058)。
作者简介:姜广辉,湖南大学特聘教授,研究方向:中国思想史、中国经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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